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
——第六届“问道玉渊潭”国际论坛综述
由中国实学研究会、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中国企业党建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主题为“中国共产党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第六届“问道玉渊潭”国际论坛在京召开。会议采取线上形式,来自全国高校马院和科研院所90余名专家和师生汇聚云端展开讨论。
北京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李中奇在致辞中指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要不断加大和国际学者的交流和合作,在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基础上,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坚守中华立场;从其他国家和文明中汲取养分,面向世界推进学术研究、增加影响力。
中国实学研究会会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部王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实学是中国哲学的重要流派,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要基础,是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共同支撑要素。论坛研究如何把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体现了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深邃的理论素养。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秘书长赵庆杰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两个结合”的最新论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的历史定位,凸显了在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传承和发展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深厚资源、丰厚沃土的价值以及中国共产党通过理论创新、治国理政、建设国家推动中华文明的延续和发展、提升中国人民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使命担当。
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书记罗文东研究员指出, 马克思主义是增强文化自信的科学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增强文化自信的丰厚资源。我国有大量优秀文化成果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怎样对待中国传统文化,这是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颜利指出,要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解决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的问题,讲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精彩故事,创新发展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重视家国情怀与全球视野的培育。
河北大学田海舰教授指出,要“马中西”相融通,摒弃“体用二原”的思维模式,处理好民族性与世界性、先进性与大众性、现实性与超越性、理论性与实践性、传承性与创新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有效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日常生活世界。
山东大学吴文新教授指出,时代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深层次的融通提出了新要求。这是一个实践历史和理论逻辑并行且相互作用的过程。融通的基本方法是以“马魂中根西用”为原则,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综合创新,最终形成“中华社会主义”新文明形态。
北京外国语大学田辰山教授指出,人类迄今为止主导走向的是一条精神异化与物质异化道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皆是优化共生体系的学说,二者结合必将开创人类第二次启蒙的文明新形态局面——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世界秩序。
日本北九州大学邓红教授指出,南宋哲学家陆九渊将宇宙分为自然之大宇宙和人心之小宇宙,融通古今东西不变之理,认为人的价值在于道德自觉性,强调明本心的思想教育,主张明实理、做实事,提倡简易直截的实践学风。这启示我们,人类命运共同体应该建立在“仁爱”这个共有人性基础和道德精神依托之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邓国峰教授指出,要深刻认识到网络空间中呈现的话语渠道多元化与话语权力去中心化、安全治理精准化与渗透方式隐匿化、协同治理简易化与虚实叠加复杂化、风险隐患窗口化与脱离现实割裂化等特点,通过长效机制实现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
衡水学院魏彦红教授指出,董仲舒“调均”思想的起点是一种经济调控政策,其意义在于社会制度的完善,更倾向于儒家价值观念的融合与渗透,对今天调节社会贫富差距过大以及社会各阶层的管理上仍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首都师范大学孔德立教授指出,中华民族之所以可以以共同体的形式存在,是因为中华民族有共同的文化基础与认同。这种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共同体意识是近代以西方民族与文化为参照,以汉族为主体,凝聚其他少数民族而逐渐形成的。
华侨大学薛秀军教授指出,在与欧洲现代文明的碰撞和交融中,中华文明逐步孕育和生成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华文明与现代文明的现实整合,必须以既源于现代化又能对现代化进行“原创性”批判的马克思主义为中介。要以大历史视野分析和把握中华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对话互动。
北京科技大学李艳艳教授指出,文明问题涉及民族、国家的认同,同时又是超越民族、国家等传统认同对象的崭新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承了现代性的基本精神,超越了以牺牲人自身的发展为代价来服务于资本增殖的现代文明模式,采取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崭新现代文明道路。
北京大学杨柳新副教授指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意味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兴起——既超越了当今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又继承了中华传统德性政治文明的精华。马克思主义为新政治文明提供了思想指引和道德批判价值准则,中华传统提供了绵延数千年的“活”的德性政治文明根基。
沈阳师范大学刘润教授指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开辟,证明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兼容性,超越了一直以来被西方奉为市场经济圭臬的个人本位价值观,打破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市场经济“价值中立”说,解构了现代市场经济的西方宗教伦理和资本主义一元文化阐释,为现代市场经济提供了社会主义文明治理新路径。
辽宁理工大学魏新河教授指出,中国式现代化遵循现代化理论中关于以工业化、市场化、经济全球化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普遍规律。人民经济是以人民为主体,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服务的经济理论和经济运行模式,其根本目标是人民群众幸福最大化,代替资本增殖和利润最大化。
衡水学院曹迎春教授指出,传统文化中的乐观精神、忧患意识、担当精神、创新精神等,汇入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并成为其核心内涵。其中,董仲舒思想便是一支重要的精神支流。
北京理工大学陈洪玲教授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握正确的斗争方向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秉持坚定的斗争原则巩固党内团结,运用灵活的斗争策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提供了重要保证。
北京大学王久高研究员指出,实现中国革命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应准确理解历史文化的精神、精髓;要有问题意识,着眼于时代和社会需要,赋予新的内涵和形式;具备可供转化和创新的丰富的土壤和环境;广大人民群众是实现“两创”的活水源泉。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任国征研究员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要深入挖掘、系统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及当代价值,构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话语权。
北京工商大学赵春丽教授指出,党的“自我革命”话语是不断对自身发展状况进行净化、完善、革新和提高的话语的集中表达。它反映了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长期持续获得普遍的政治认同和获得人民拥护的功能,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的国际形象与国际话语权问题。
武汉理工大学雷江梅教授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人类轴心文化之一,既以博大精深的内涵意蕴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文化滋养,又以旺盛的生命力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培育着中华儿女的国家认同和民族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丰富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内涵。
北京工商大学田建华副教授指出,用科学性、批判性、时代性原则来审视区域传统文化,继续深入挖掘区域文化基因中的优秀文化特质,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现文化发展高质量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让区域文化实践助力民族复兴。
北京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姚洪越副教授最后总结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主体,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焕发生机活力的主体;马克思主义激活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转化发展、时代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基础和资源,不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就不会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更好发展。(供稿:姚洪越、朱康有)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